校園危機應變通識訓練
學校日常事務繁多,往往看似小事,若處理不善可變得十分嚴重,由學生身體不適可激發至情緒暴力,意外也可以變成災難,如何能有效即場處理應變以至減低危機風險?香港教育局已制定多項完美危機應變措施,但在北美國家很多學校機構更聘請保安專人或危機應變專家來訓練學校教師或者機構的負責人如何應變突發性的危機事故,因為在救援或執法人員到場接手處理前,所有危機處理的程序責任,都可能要學校或老師負上責任,加上傳媒爭先報導,常常引致學校或老師有不少壓力,倘若發生危機事故而處理失誤,學校機構負責人或負責老師最終可能要向法庭交代,不單是向教育局交代。
警察, 消防和救護人員都先要接受訓練6個月的危機應變操練,學習即時處理危機事故現場,但相反地,學校教職員或機構負責人可能從來都未有實務操練,大部份都是纸上談兵。當有真實事故發生時,教師或負責人自己也不知所措,如何能控制或應變即場危機,稍有失誤,就可能要負上最危急時段的責任,這是對老師們十分不公平的。另一方面教師亦要學習防預即時的暴力襲擊。